“****************年视频监控系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经批准实施,采购预算***.****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1招标编号:********-***号。
2.2招标范围、内容、标段划分、最高限价:
(1)采购高清室外高速球型摄像机9台、高清红外网络枪式摄像机***台、*类非屏蔽双绞线****米、**口***接入交换机**台、室外*芯单模光缆****米、光缆熔接***芯、**墙柜**套、视频监控*****台、***企业级硬盘**个、***企业级硬盘**个、显控*体机8套、视频显示器**台。(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章“货物采购需求*览表”)
(2)本采购项目为*个标段。
(3)最高限价(含税/总价):*******.**元;
2.3交货期:****年8月**日前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交货地点:************各县市分公司、烟叶站(点)。
2.5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产品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满足招标人需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供货商“黑名单”〕;以上信用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验。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后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至****年5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获取招标文件。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证合*);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的原件经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登记后退还,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年6月1日9时**分至**时**分,地点为************(会议室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1日**时**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年6月1日**时**分,开标地点为************(会议室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外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年5月**日至****年5月**日;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
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北浦伟业广场4幢**楼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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