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湖州开发区段*期)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参与项目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湖州开发区段*期)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商品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太湖度假区长兜港两侧,北起滨湖大桥,南至杭嘉湖州高速,全长约2公里,其中东岸总用地面积约******㎡,西岸总用地面积约*****㎡。项目计划总投资约******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利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建筑工程。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商品混凝土采购,主要用于C区绿化、水闸及银河湾码头挡墙。同种材料,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需求*览表”及第*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证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证明:企业应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4、履约信用要求:近*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5、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年的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及其上级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4年5月8日**时30分至***4年5月**日**时**分。
4.2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4年5月8日**时30分至***4年5月**日**时**分。投标人在上述日期内,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5**元(整标)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方便招标人确认收款(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递交标书款,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供应商应添加************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投标人需上传本单位营业执照及增值税*般纳税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成功或邀请之后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如若供应商在未经审批前提交标书款且最终未审批通过的,标书款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4年5月**日**时30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监察部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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