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气相色谱-质谱-嗅辩器联用仪等设备(生物小分子功能鉴定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气相色谱-质谱-嗅辩器联用仪等设备(生物小分子功能鉴定平台设备清单),包含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制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等,共计1个项目包;具体采购内容以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是否 接受进口 | 是否 核心产品 | 交货时间 | 质保期 |
1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套 | 是 | 否 | 合同签订后**天内 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产品验收合格后 至少3年 |
2 | 制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套 | 是 | 否 | ||
3 | 气质联用仪 | 1 | 套 | 是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不足*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其投标产品为进口货物,则应提供该产品制造商或国内合法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授权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津津花园B座**楼5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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