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路汽配城**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次) 服务范围: 实验楼(主楼、裙楼、地下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需求包括安保、保洁、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人员。包括**小时门卫值班、门卫、办公楼前后周边树木、草坪修剪、杂草清除,主楼、裙楼、地下室卫生打扫,机械库南面卫生间打扫。卫生保洁人员上班时间至少有1人在办公楼内,物业公司使用的工具及清洁物资公司自备。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 日历天。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磬云南路****号,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学府大道 ****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磬云南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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