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执行编号: | **-****-***-** |
首次公示日期: | ****年6月7日 |
更正日期: | ****年6月**日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黄精路9号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路**号9层 |
经办人名称: | *** |
联系电话: | ***-******** |
更正事项: |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第1条澄清修改为“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重庆上药慧远庆龙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
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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