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年建设方案和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分年度实施勘测设计项目已由咸阳市水利局以咸水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咸阳市,长武县;
2.2 工程规模: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年建设方案和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分年度实施勘测设计。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付;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年建设方案和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分年度实施勘测设计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类型:设计;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年建设方案和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分年度实施勘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年建设方案和长武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分年度实施勘测设计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陕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并派代表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每日**时至**:**时休息),在咸阳市人民西路 ** 号金方圆广场 B 座 **** 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录企业信息办理 ** 锁,使用 ** 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 交 易 平 台 ” 进 行 网 上 操 作 后 方 可 在 “ 陕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办理投标确认及后续文件下载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 时**分,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发布。
8.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武县水利局。
招 标 人:**********
地 址:长武县县城北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咸阳市人民西路**号金方圆广场B座**层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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