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训保基地后续建设项目(*期)1标段施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昌市*家岗区东山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昌市大连路**号清华科技园1栋**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训保基地后续建设项目(*期)1标段施工
3、首次公告日期:****-**-**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
2、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训保基地后续建设项目(*期)施工用电****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提问部分:招标文件第*章2.2.2(2)投标人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分的不得分;***分≤投标人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5分的得1分:***.5分≤投标人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分的得2分;投标人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分的得3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分)。 在招标文件中设定诚信分不合理,设定要求有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宜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宜市住建文〔****〕**号),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定相对均匀的诚信分梯度分段,分段和各段诚信评审分值设置应合理,确保分值权重充分应用,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分段减少诚信分应用权重,设置不合理的诚信分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竞争,最高得分段应有足够潜在申请人。建议招标人对本项目的信用分评审标准调整为采用上述文件规定折算法计算专项分值,以保证项目的公平性。回复:经查询,最高分段得分的有多家投标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足够的竞争性。请各投标人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3、更正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
1、因本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编号与*********训保基地后续建设项目(*期)1标段采购计划编号为同*计划编号,故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修改为:*********训保基地后续建设项目(*期)施工用电****配电工程。2、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致时,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宜昌市*家岗区东山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宜昌市大连路**号清华科技园1栋**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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