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颗粒增强复合地板厂房除尘系统工艺改造采购(*次)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项目类型:货物所属租户: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 **********木颗粒增强复合地板厂房除尘系统工艺改造采购(*次) | ||
项目编号: | ****************-1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项目实施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木颗粒增强复合地板厂房除尘系统工艺改造采购(二次)。 (2)招标内容: 2.1终端烘干机废气治理改造。通过新增设备和改造现有设备,实现烘干炉排气口的废气及物料在风机的作用下进入两级旋风除尘器后再进入湿式除尘器,最后经文丘里式除尘器进行过滤。 2.2成品料输送系统改造。通过新增设备和改造现有设备,消除现有皮带输送产生的震动粉尘。 2.3现有除尘系统改造。在预烘干上料至防腐喷淋区域重新设计 1 套除尘系统,在型材加工区新增除尘系统 1 套,对现有的切板加工区 1 套除尘系统进行利旧改造,重新设计粉尘控制收集罩、管道等。 2.4新增一套积尘造粒系统。新增木屑造粒系统 1 套,实现干式除尘器的木屑粉尘收集储运、造粒。 具体参数与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一年。 (4)交货期: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有效执业证书)或2024年1月以后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 ||
其他: | 注意:本项目需要办理**,并上传加密、盖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本项目无需办理法人电子签名章 |
温馨提示
CA办理:1、公开招标项目需要办理CA; 2、非公开招标项目(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等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需要办理CA; 3、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帮助信息:系统操作咨询:****-********;**咨询:**********
标段*
标段/包名称: | **********木颗粒增强复合地板厂房除尘系统工艺改造采购(*次) | ||
标段/包编号: | ****************-***-2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 **:**:**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1)项目名称: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木颗粒增强复合地板厂房除尘系统工艺改造采购(二次)。 (2)招标内容: 2.1终端烘干机废气治理改造。通过新增设备和改造现有设备,实现烘干炉排气口的废气及物料在风机的作用下进入两级旋风除尘器后再进入湿式除尘器,最后经文丘里式除尘器进行过滤。 2.2成品料输送系统改造。通过新增设备和改造现有设备,消除现有皮带输送产生的震动粉尘。 2.3现有除尘系统改造。在预烘干上料至防腐喷淋区域重新设计 1 套除尘系统,在型材加工区新增除尘系统 1 套,对现有的切板加工区 1 套除尘系统进行利旧改造,重新设计粉尘控制收集罩、管道等。 2.4新增一套积尘造粒系统。新增木屑造粒系统 1 套,实现干式除尘器的木屑粉尘收集储运、造粒。 具体参数与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一年。 (4)交货期: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有效执业证书)或2024年1月以后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 | 公告签章文件.*** |
其他附件: | / |
9 天 ** 时
截标/开标时间:****-**-** **:**:**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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