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遂川县遂川江综合治理工程
(乡镇段)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遂川县遂川江综合治理工程(乡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遂发改招标核字〔****〕**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遂川县水利局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川县境内。
2.2规模:本工程等别为***等,总投资约*****.***元,本标段建安投资约****.***元。
2.3计划工期:****年 ** 月 1 日—****年**月 ** 日。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自排闸、河道岸坡加固、新建堤防及涉河建筑物新建或修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优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根据吉府办字〔****〕**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前 **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年**月**日起全省建项招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分制”修改为“采用**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整,开标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开标厅(华影时代广场*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7.2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3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个项目投标,*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6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7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8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
7.9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4号)规定,投标人应当将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年(指****年1月1日~****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 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 其中之*;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根据《吉安市关于进*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办字〔****〕**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指开标前4个月中任意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3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5 号)文件执行。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
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网上缴纳保证金,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标段)名称,在截止时间前*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邮箱:********@***.***)。
②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企业*般账户开具,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7.**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电话:****-*******)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项目建设单位郑重声明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和如期完工,项目建设单位郑重声明:
9.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的资质证明、工程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文件;
9.2.投标单位必须是本单位参与投标,而不是出借资质给他人(单位)投标;
9.3.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必须接受行业主管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管;
9.4.中标单位如有违规出借资质投标、违法转包和分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建设单位将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商贸城*区**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号
联 系 人:***、刘素筠、张丽红
电 话:****-********
监管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遂川县工农兵大道4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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