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城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漳县城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监理已由 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批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齐桓公大道排水渠清淤1350米,恢复边沟渠道2550米;改造D600-D2000雨水管道10501米,改造D400-D500污水管道2965米,道路拆除恢复:七子湖等四个蓄涝湖清淤203000平方米,县城现状雨污水管道清淤55800米;改造玄武大道、永阳路等9条路段沿线雨水篦子、收水口、连接处、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并对道路进行拆除恢复。
2.1.2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随EPC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3 质量要求:合格
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和“评定分离”的评标定标办法,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的,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交,受理单位: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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