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市 财采决【****】3 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梅州市莲新幼儿园新建教学大楼项目设备设施采购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重庆大神造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 重庆市*龙坡区科园*路**号
被投诉人1: 梅州市莲新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 址: 梅州市梅江区重教路东厢教师新村
被投诉人2: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 址: 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第*层-2号
*、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7月1日
投诉人因代理机构就“梅州市莲新幼儿园新建教学大楼项目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7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通知补正后,投诉人进行了补正,本机关于****年8月7日依法受理。
投诉人事项:1.招标文件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条第(*)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撤销合同,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 号)第***条的规定,本机关在处理本项目投诉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鉴定调查的程序,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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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9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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