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十一条股东一:朱淑勇以货币方式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其中首期出资90万元,于2013年4月27日到位,其余部分在2015年4月26日前全部缴清。股东二:泮戴妮以货币方式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其中首期出资10万元,于2013年4月27日到位,其余部分在2015年4月26日前全部缴清。
第四章第十一条股东一:朱淑勇以货币方式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其中首期出资90万元,于2013年4月27日到位,其余部分在2015年4月26日前全部缴清。股东二:泮戴妮以货币方式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其中首期出资10万元,于2013年4月27日到位,其余部分在2015年4月26日前全部缴清。